(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数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发表意见认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等报批事项,已披露审批程序及风险;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完整权利,无限制转让情形,标的公司出资真实且合法存续;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保持独立性,资产完整性得到提升;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重大不利变化,不新增重大不利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