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职责包括提出董事和高管薪酬建议、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事项。相关薪酬方案需经董事会审议,部分需提交股东大会通过。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