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5年12月))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明确禁止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规定了资金往来的审批、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须勤勉尽责,财务总监应拒绝任何侵占公司利益的指令并及时报告。发现资金占用时,董事会应采取措施要求纠正,必要时申请司法冻结控股股东股份,并依法追责。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无控股股东时第一大股东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