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12月))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明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职责范围内因故意或过失不履行或不作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制度规定了问责范围,包括不履行职责、未完成工作任务、决策失误、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等情形。问责方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扣发薪酬、调岗、降职、撤职、解除劳动合同等,情节严重的将提起诉讼或移交公安机关。制度还明确了从轻、从重处理情形及免责条款,并规定了问责程序和申诉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