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规定在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持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即为投票权总数,可集中或分散投票。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分别计算投票权。候选人得票需超过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方可当选。若当选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二,需进行后续选举。实施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