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均胜电子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规定,明确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须符合主营业务方向,禁止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公司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募投项目变更、超募资金使用、节余资金处理等事项均需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