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黑龙江龙电电气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427.87万元的委托贷款,期限一年,利率为发放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本次委托贷款用于龙电电气资金周转,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已获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余额为16,167.5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35%,存在12,800万元逾期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