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稿))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稿)》,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等内容。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利益关系。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在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中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制度还规定了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会议出席要求、工作记录保存及年度述职等内容,并强调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