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工作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及披露标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重大交易、关联交易等。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证券部为常设机构。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定期报告、临时报告、重大交易、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披露标准和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并明确了信息传递、审核、保密及档案管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