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任免建议。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