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暂缓和豁免管理制度)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和豁免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在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情况下,可依法豁免或暂缓披露信息。制度规定了适用情形、内部审核程序及责任追究机制,要求相关事项必须履行严格的审批流程,并登记备案。对于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若出现泄露或市场传闻等情况,应及时披露。公司需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向监管部门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登记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