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委托理财内控制度)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委托理财内控制度,规范公司及下属单位委托银行、信托、证券等专业机构进行理财的行为。制度明确委托理财需坚持防范风险、谨慎投资原则,资金应为闲置资金,不得影响正常经营。审批权限方面,委托理财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需董事会审议;50%以上且超5000万元的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事项也作出相应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