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涵盖信息披露原则、定期与重大事项披露标准、内部控制、保密措施及责任追究等内容。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子公司,明确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公司需按时披露年度、半年度、季度财务报告,发生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时须在两个工作日内披露。同时规定了信息保密、对外沟通、档案管理及违规追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