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发布了《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该细则明确了委员会的设立目的,旨在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考核与薪酬管理体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委员会由至少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大部分应为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董事及高管的选择标准与程序,审核候选人资格,制定并审查薪酬政策与考核标准,提出薪酬方案建议,组织年度绩效考评,拟定奖励方案,监督薪酬制度执行,制定股权激励计划,审核董事服务合同及赔偿安排,并确保董事不参与自身薪酬决策。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过半数通过,委员对议题负有保密义务,并在存在利害关系时实行回避制度。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