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工作細則》,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獨立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考核與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結構。該委員會為董事會下設專門機構,由3名董事組成,其中過半數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主席由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並由委員會選舉產生。委員會任期與董事會一致,成員資格受限於《公司法》《公司章程》及《香港上市規則》相關規定。主要職責包括:制定並審查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考核標準、薪酬政策與方案;對高級管理人員聘任、解聘提出建議;審核獨立非執行董事獨立性;檢討董事會架構與多元化政策;審核股權激勵計劃、員工持股計劃;審查服務合約及董事賠償安排;確保董事不參與自身薪酬釐定等。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決議需經全體委員過半數通過,並向董事會提交書面建議。未被董事會採納的建議應在決議中說明理由並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