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明确股份转让限制、申报管理、信息披露等内容。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后半年内、公司被立案调查期间等情形下不得转让股份,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25%。禁止在定期报告公告前等敏感期间买卖股票,且需在股份变动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违反规定将追究责任并报告监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