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信用类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公司信用类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及监督管理。募集资金须用于发行文件承诺的用途,实行专款专用,存放于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严禁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变更用途需履行约定程序并披露。公司财务部建立使用台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须督促合规使用,防止被控股股东等占用或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