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衢州东峰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制度明确了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范围,规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的填写、报送及时限要求。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度实施,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事务。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未公开前须履行保密义务,禁止内幕交易。公司需在内幕信息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相关档案。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公司将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