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2025年12月))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及监督。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制度。使用募集资金需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募投项目变更、超募资金使用、节余资金处理等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公司需定期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需对年度使用情况出具鉴证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