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百俭))
陈百俭作为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其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本人已通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属于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且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无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本人承诺将勤勉尽责,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