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选聘及评价制度)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审计机构选聘及评价制度,明确选聘审计机构需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决定。制度规定了审计机构应具备的执业资格和质量要求,选聘程序包括资质审查、评价要素评分等环节,强调审计服务质量权重不低于40%,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公司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随意改聘审计机构,并对审计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实行5年轮换制度。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审计机构履职情况,定期提交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