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等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提案需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召集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会议通知。股东会应设置现场会议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表决结果需当场公布,决议公告应披露出席会议股东情况、表决结果等内容。股东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的无效,股东可在决议作出后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