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需专款专用,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制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遵循招股说明书等文件所列用途,不得变相改变用途。对于超募资金、闲置资金的使用,以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投资项目调整等事项,均明确了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要求。公司财务部和审计监察部负责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保荐机构需定期进行现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