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衢州东峰分、子公司管理制度)
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分、子公司管理制度,明确对分公司和子公司的管理原则。子公司指持股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能实际控制的企业。公司通过治理结构对子公司重大事项进行管理,分、子公司需遵守公司各项制度,包括投资、财务、信息披露等。子公司重大事项须事先报告公司董事会秘书,定期报送财务报表和经营情况,及时报告重大诉讼、合同、亏损、处罚等信息。公司可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支持,但需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