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风险管理委员会职权范围书)
雅居樂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3383)於2016年8月18日成立風險管理委員會,並於2020年3月23日及2025年12月5日對其職權範圍書進行修訂。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從公司董事及副總裁中委任,人數不少於三人,其中多數應為董事,會議法定人數為兩名委員。委員會主席由董事會委任,可由出席委員推選臨時主持人。首席財務官及風險管理、審計等部門負責人應出席會議,委員會亦可邀請其他董事或管理層列席。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具體方式與程序由委員會自行決定。委員會有權索取集團內任何員工資料,並可徵詢外部專業意見,相關費用由公司承擔。職責包括審議風險管理框架,識別戰略、財務、營運、法律、合規及ESG等風險,評估風險管理系統成效,監督風險監控執行,確保與董事會可接受風險水平一致,檢討重大風險變化,監察重大監控缺失影響,審閱年報中風險管理陳述,並向董事會報告重大事項及建議。委員會決議需向董事會匯報,會議紀錄由秘書傳閱全體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