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薪酬委员会职权范围书)
雅居樂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3383)於2005年11月23日成立薪酬委員會,並於2011年12月16日、2023年3月30日及2025年12月5日三次修訂其職權範圍書。委員會由董事會委任,成員不少於三人,以獨立非執行董事為主,主席亦由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會議法定人數為兩人。董事會其他成員可出席會議,秘書由公司秘書擔任,負責會議記錄的撰寫與保存。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可根據需要召開額外會議。其主要職責包括:建議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政策與架構;檢討並批准管理層薪酬建議;釐定或建議執行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待遇,包括非金錢利益、退休金及賠償;建議非執行董事薪酬;審視同類公司薪酬水平及集團內部雇用條件;審查終止職務或行為失當相關的賠償安排;確保董事不參與自身薪酬釐定;審閱股份計劃事宜;執行董事會授權的其他事項。委員會有權聘請薪酬顧問提供協助,並應向董事會匯報決議,會議紀錄須傳閱全體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