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会的召集、提案与通知、召开程序及相关事项。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或自行召集会议。会议提案需属职权范围,临时提案须提前10日提交。会议通知应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表决方式包括现场与网络,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需单独计票。董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会议决议需公告,律师应对会议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