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监督指导公司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及公司治理(ESG)等工作。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制定ESG愿景与策略、评估ESG相关风险与机遇、推动ESG执行、审阅ESG披露文件等,并向董事会提交议案。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公司为委员会履职提供必要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