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的组成、职责权限及议事规则。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过半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需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评,监督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并就股权激励计划、董事服务合约、赔偿安排等事项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形成记录报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