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明确了适用范围、禁止交易的情形及时段、股份转让比例限制、信息披露要求等内容。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规范了董监高及其关联人股票交易行为,防范内幕交易与市场操纵。相关人员需在买卖股票前通知董事会秘书,且在定期报告披露前等敏感期间不得买卖股票。离职后半年内或承诺不转让期内不得转让股份。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违规买卖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董事会应收回并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