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等原因离职的程序。制度明确离职需提交书面报告,涉及独立董事或导致董事会成员不足法定人数的,在新任就任前原人员应继续履职。公司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离职情况,60日内完成补选。离职人员须办理工作移交,遵守股份转让限制,离职后2年内忠实义务持续有效。公司可对造成损失的离职人员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