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上市后。该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等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或自行召集会议。会议应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并对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进行审查。规则还规定了提案提交、会议通知内容、股东表决权行使、关联股东回避、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等内容,并明确股东会决议的公告、记录保存及争议解决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