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草案))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草案)》,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上市后。该制度依据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范围、责任主体及披露流程。制度强调信息披露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向所有投资者同步披露,禁止内幕交易和选择性披露。公司需在境内外上市地同时披露信息,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涵盖重大事件、交易、人事变动等。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制度还规定了档案管理、保密措施、财务内控及责任追究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