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与证券监管部门及交易所的联络,承担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文件保管等职责。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须具备财务、法律等专业知识,不得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情形或受过监管处罚。公司应在原任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完成新任聘任,并在聘任后及时公告并向交易所报备相关材料。董事会秘书出现重大履职失误或违规行为时,董事会应一个月内解聘。空缺期间由董事或高管代行职责,超过三个月董事长须代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