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黄惠春))
提名人吴立华、吴宁晨提名黄惠春为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黄惠春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已通过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股1%以上、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等情形,且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黄惠春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磁谷科技连续任职未满六年,具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及5年以上会计、审计或财务管理全职工作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