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東江環保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會議事規則》,明確董事會作為公司經營決策機構的職責與運作機制。董事會由9名董事組成,其中外部董事佔比超過二分之一,獨立董事至少三名且佔董事會人數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會設立戰略發展委員會、提名委員會、審計與風險管理委員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各專門委員會均由董事組成,獨立董事在審計、薪酬與提名委員會中佔多數並擔任召集人。董事會負責召集股東會、執行決議、制定財務預算、利潤分配、投資方案、聘任高級管理人員等事項,並對重大交易、關聯交易、擔保等進行審議。審計與風險管理委員會行使監事會職權,監督審計、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四次會議,臨時會議可由特定主體提議召開。董事會決議需經全體董事過半數通過,關聯董事需迴避表決。董事會秘書由董事長提名,董事會聘任,負責信息披露、會議組織及監管對接等事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