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以及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外运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议案。因2024年归母净资产收益率为10.05%,低于10.75%的业绩要求,归母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为9.21%,低于11.5%的业绩要求,故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对应21,513,086份股票期权未生效并将注销。同时拟注销第二个行权期已授予但未行权的504,200份股票期权,合计注销22,017,286份。本次注销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