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决定以2025年12月5日为授予日,向林娜女士和黄志强先生两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5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12元/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专业意见。相关公告文件已刊登于指定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