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建议迁册;(2)建议采纳新组织章程细则;(3)建议采纳中文名称;及(4)建议注销及运用实缴盈余)
亚太资源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104,认股权证代号:2478)建议根据《2025年公司(修订)(第2号)条例》从百慕达迁册至香港,并于取得公司注册处发出的迁册证明书后在百慕达撤销注册。迁册将不会改变公司资产、投资、管理、财务状况及股东权益比例,亦不影响上市地位。现有股份及认股权证证书在迁册后继续有效。
公司将采纳符合香港法例的新组织章程细则,取代现有章程,并建议在迁册后正式采用中文名称“亚太资源有限公司”。同时,建议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将截至2025年6月30日约60,274,000港元的实缴盈余余额注销并转入损益储备账,以便日后派付股息。
上述事项须经股东特别大会通过特别或普通决议案批准,并满足监管审批等条件后方可实施。通函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预计于2025年12月18日寄发,股东特别大会将于2026年1月8日举行,若条件达成,相关事项预计于2026年2月6日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