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及表决等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也可提议或自行召集。会议须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提案需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并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会议表决遵循相关规定,涉及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回避表决。决议应及时公告并保存会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