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组织实施考核,并提出相关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细则规定了委员会的职责权限、议事规则、会议表决机制及回避原则等内容,并要求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进行审议。委员会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向董事会报告。本细则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