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再资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该细则明确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人员组成、议事规则等内容。审计委员会由三至五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并对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聘用、财务负责人聘任等事项进行审议后提交董事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