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选举、更换程序及职权履行方式。公司设独立董事三名,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业务往来。独立董事可行使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发表独立意见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包括知情权、工作支持及费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