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天域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升决策科学性与质量。该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等规定设立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一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成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主席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并建议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融资方案、资本运作项目,评估ESG与气候变化战略规划及政策,审议ESG相关报告,并监督实施情况。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组,负责前期立项评审与提案准备。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可采取现场或通讯表决方式。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决议事项须书面提交董事会。本细则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