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关于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备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发行行为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南化集团,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发行人的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关联交易公允,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同业竞争。本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