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申请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审核问询函作出回复,涉及控股股东变更、实际控制人认定、股份质押、配股认购风险、募投项目可行性及财务数据真实性等事项。公司说明新控股股东广东百邦合受让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不存在代持或与万和集团的利益安排。会计师核查后认为,相关事项符合规定,配股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