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对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进行审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意见。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披露具体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