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明确了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移交手续、未结事项处理、离任后义务及责任追究机制。董事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后生效,特定情况下原董事需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按劳动合同执行。离职人员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移交,并签署交接确认书。离任审计可由审计委员会启动。离职后两年内仍负有忠实义务,且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公司有权对未履行承诺或造成损失的离职人员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