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定期报告工作制度)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定期报告工作制度,明确公司定期报告包括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财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制度规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等在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中的职责,要求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同时明确了定期报告的编制流程、审议程序及披露要求,并对业绩预告、业绩快报的披露情形作出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