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了委员会的组成、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议事规则。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薪酬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提出的董事薪酬方案需经董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召开,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